当前位置:> 汽车频道 > 新闻中心> 9月1日起我国调整汽车消费税和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> 正文
9月1日起我国调整汽车消费税和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
攀枝花车市网 pzhche.com 更新时间:2008-08-14   来源: 攀枝花车市网 
     记者13日从财政部获悉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,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。大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提高,小排量乘用车消费税税率降低。同时,自2008年9月1日起对部分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进行调整,小排量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降低,大排量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提高。

  据介绍,此次汽车消费税的调整: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,排气量在3.0升以上至4.0升(含4.0升)的乘用车,税率由15%上调至25%,排气量在4.0升以上的乘用车,税率由20%上调至40%;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,排气量在1.0升(含1.0升)以下的乘用车,税率由3%下调至1%。

  财政部表示,汽车工业是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“大户”,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。近年来,我国汽车保有量大幅攀升,对汽柴油的需求急剧增加,造成的空气污染也日益严重。同时,随着石油对外依存度的不断提高,能源安全问题也已变得十分突出,加强汽车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已经刻不容缓。

  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,旨在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,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,有利于降低汽柴油消耗、减少空气污染,促进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实现。

  同时,此次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调整具体政策为:将气缸容量(排气量,下同)1.0升以下(含1.0升)的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由3%下调至1%。

  将气缸容量3.0升以上(不含3.0升)至4.0升(含4.0升)的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由15%上调至25%。

  将气缸容量4.0升以上的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由20%上调至40%。  

  调整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,将抑制大排量汽车的进口和消费,鼓励小排量汽车的进口和消费,有利于降低汽柴油消耗、减少空气污染,促进节能减排。

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  相关文章
  网友评论 共有 条   查看更多>>  
昵称:   匿名
评论: 请您注意:
发表评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尊重网上道德,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 的法律责任。
     
最新图文   更多
最新资讯   更多